新公司注册后,首份利得税报税表通常会于新业务开业或成立为法团当日起约18个月后发出。
根据香港《公司条例》第122条,香港有限公司每年的财务报表必须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审核,以便公司股东于周年大会省览。
此外,香港税务局也要求有限公司在呈交利得税报税表时,附上已审核的财务报表,以作评税用途。
(资料来源:税务局)
通常在每年四月的第一个工作日,税务局会向雇主发出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(雇主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)。
纵使没有任何需课薪俸税的雇员或长俸雇员,雇主仍需在BIR56A表格上填上「无」字交回。
除了会计报税服务,我们还提供填写及提交雇主薪酬报税表等服务。